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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賬更正方法規范及小技巧
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關于錯賬更正的具體操作處理解釋不夠詳盡,會計教材關于錯賬更正的三種方法也不能滿足復雜多樣的錯賬類型,財務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采用的錯賬更正方法規范性差。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錯賬更正方法,歡迎閱讀。
一、錯賬更正的相關規定
關于錯賬的更正方法,很多《基礎會計》教材中都明確闡述有劃線更正法、紅字更正法與補充登記法三種。《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六十二條規定“賬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更正:(一)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對于文字錯誤,可只劃去錯誤的部分。(二)由于記賬憑證錯誤而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應當按更正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規定第五款規定,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以上這些錯賬更正方法的規定不夠詳盡,其適用條件僅局限于當期會計差錯的更正,不能滿足復雜多樣的錯賬類型。所以筆者認為只有完善錯賬更正方法,才能應對復雜多樣的錯賬,對錯賬更正的操作處理加以規范,運用“五問”技巧幫助財務工作者熟練掌握錯賬更正方法的理論知識和實務操作流程,以促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
二、錯賬更正方法存在的問題
1. 劃線更正法不夠完善,難以滿足復雜多樣的錯賬更正要求。劃線更正法適用于記賬憑證正確而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的錯賬情形。記賬憑證是用來確定會計分錄的,會計分錄包括三要素——賬戶名稱、入賬方向、入賬金額,記賬憑證登記賬簿時可能發生如表1中所顯示的三種類型錯誤,但劃線更正法只適用于類型A的錯賬更正。其他兩種類型錯誤的更正未作具體說明。
2. 錯賬更正法的適用時間受局限。錯賬更正的三種方法適用于當期會計差錯而造成賬簿記錄錯誤的情況,僅針對當期,未對以前年度會計差錯更正方法進行具體闡述。
三、完善會計差錯更正方法的建議及操作規范要求
1. 重新對劃線更正法的操作規范加以擴展說明。原劃線更正法僅適用于結賬前發現的記賬憑證正確僅賬簿登記出現金額差錯的情況,但若是出現本文前述的類型B與類型C的錯誤,原劃線更正法讓“將錯誤的文字或者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的處理方法將無法更正其錯誤。此時對類型B的錯誤,應該將錯誤入賬方向的數字劃紅線注銷,而后在正確的方向欄內填寫金額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類型C的錯誤,應該將錯誤入賬賬戶內的整行記錄劃紅線注銷,而后在正確的賬戶中填寫正確的記錄,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
所以劃線更正法應表述為: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數字劃紅線注銷,但必須使原有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正確的方向欄內、正確的賬戶中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
2. 改補充登記法為藍字更正法。原補充登記法的適用范圍很小,僅應用于記賬憑證的金額少記而導致的賬簿錯誤類型。現改補充登記法為藍字更正法,既可應用于記賬憑證的金額少記而導致的賬簿錯誤類型,又可應用于以前年度發生的重要會計差錯并進行追溯調整,在其發現當期的財務報表中,同時調整會計報表的前期比較數據;還應用于以前年度因記賬憑證錯誤造成賬簿記錄錯誤的不重要的會計差錯,不需要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只調整發現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
四、錯賬更正方法中的“五問”小技巧
1. 一問是當期會計差錯還是以往年度的會計差錯?當遇到會計差錯時,首先要作出的第一個判斷就是:是屬于當期會計差錯還是以往年度的會計差錯?
如果屬于以往年度的會計差錯,且為不重要的前期會計差錯,不需要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只調整發現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屬于影響損益的,應直接計入本期與上期相同的凈損益項目,屬于不影響損益的,應調整本期與上期相同的相關項目。
如果屬于以往年度的會計差錯,且為重要的前期會計差錯,則應于在發現當期的財務報表中調整前期比較數據,如影響損益,應將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此時可以采用藍字更正法。
2. 二問會計差錯是登記賬簿前還是登記賬簿后發現的?如果會計差錯是當期發生的,則需要繼續分析是何時發現的會計差錯,此時要進行“二問”:即會計差錯是登記賬簿前還是登記賬簿后發現的?
如果是登記賬簿前發現的,如制單人員自行發現會計記賬憑證填制出錯,或審核人員發現制單人員所填記賬憑證出錯,此時均可將原錯誤記賬憑證撕毀,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即可。
3. 三問會計差錯是記賬憑證出錯還是會計賬簿出錯?如果發現會計差錯是當期發生的,而且是在登記賬簿后才被發現的差錯,此時還應進行“三問”:即屬于記賬憑證正確僅會計賬簿單方面出錯,還是記賬憑證出錯導致會計賬簿共同出錯?
如果是在登記賬簿后結賬前發現的記賬憑證正確僅會計賬簿記錄單方面出錯的差錯,則可以采用本文所介紹的擴展后的劃線更正法更正錯賬,即將錯誤之處的記錄劃紅線注銷,然后在劃線上方、正確的方向欄內、正確的賬戶中填寫正確的文字或者數字等內容,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
4. 四問是賬戶名稱、方向出錯還是金額出錯?如果在登記賬簿后結賬前發現記賬憑證出錯導致會計賬簿隨之共同出錯的差錯,則應開展“四問”:即分析是哪一種會計分錄要素出錯,是記賬憑證上的賬戶名稱、方向出錯還是金額出錯?
如果是記賬憑證上的賬戶名稱、借貸方向出錯,此時應采用紅字更正法加以更正。具體操作程序為:首先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并據以紅字登記入賬以沖銷原來的錯賬記錄;然后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并據以藍字登記入賬以作出正確的會計處理。
5. 五問記賬憑證的金額是填大還是填小了?如果在登記賬簿后結賬前發現記賬憑證出錯導致會計賬簿隨之共同出錯,且為記賬憑證上的賬戶名稱、方向正確僅為金額出錯的差錯時,此時需要進行“五問”:即記賬憑證的金額是填大還是填小了?
更正時,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加以調整,原金額少記的就用藍字(藍字更正法)填寫一張金額為漏記金額的調增金額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補充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少記金額”字樣),原金額多記的就用紅字(紅字更正法或紅字沖銷法)填寫一張金額為多記金額的調減金額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沖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多記金額”字樣),并據以登記入賬。
綜上所述,錯賬可以分為五個基本類型:一是當期會計差錯還是以往年度的會計差錯;二是登記賬簿前還是登記賬簿后發現的會計差錯;三是記賬憑證出錯還是會計賬簿出錯;四是賬戶名稱、方向出錯還是金額出錯;五是記賬憑證與賬簿記錄的金額是記大還是記小了。我們只要按照這“五問”的分析方法和程序層層推斷,就能將錯賬問題細化、條理化,從而加深對錯賬更正法的理解,掌握錯賬更正法的規范操作流程,促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
一、錯賬更正核心方法(規范操作流程)
(一)劃線更正法 —— 憑證無誤,賬簿記錄錯誤
適用場景:記賬憑證科目、金額等均正確,僅賬簿登記時出現文字或數字錯誤(如筆誤、金額多寫 / 少寫、科目串記但憑證正確)。
操作規范:
用紅色墨水筆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一條橫線,橫線需覆蓋整個錯誤內容,確保原字跡可辨認(不得涂抹、刮擦);
在橫線上方空白處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筆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由更正人員在更正處蓋章(或簽名),明確責任;
若為數字錯誤,需整體劃掉錯誤數字(不得只劃錯誤位數),再填寫正確數字;若為文字錯誤,可只劃錯誤文字,更正對應部分。
示例:賬簿中誤將 “應收賬款” 5600 元記為 “5800 元”,更正時用紅筆橫線劃掉 “5800”,上方寫 “5600”,更正人蓋章。
(二)紅字更正法 —— 憑證錯誤導致賬簿錯誤(兩種情況)
情況 1:記賬憑證科目錯誤(方向 / 科目錯)
適用場景: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科目錯誤(如將 “管理費用” 記為 “銷售費用”),且已登記入賬。
操作規范:
第一步:編制一張與原錯誤憑證完全相同的紅字記賬憑證(金額用紅字,摘要注明 “沖銷 X 年 X 月 X 號憑證錯誤”),并據以登記入賬,沖銷原錯誤記錄;
第二步:編制一張正確的藍字記賬憑證(摘要注明 “更正 X 年 X 月 X 號憑證錯誤”),據以登記入賬,補記正確記錄。
示例:報銷辦公費應計入 “管理費用” 1000 元,誤記 “銷售費用”,更正如下:
紅字憑證:借:銷售費用(紅字 1000) 貸:銀行存款(紅字 1000)
藍字憑證:借:管理費用(藍字 1000) 貸:銀行存款(藍字 1000)
情況 2:記賬憑證金額多記(科目正確,金額超額)
適用場景:記賬憑證科目、方向正確,但記錄金額大于實際應記金額(如應記 3000 元,誤記 5000 元),且已登記入賬。
操作規范:
編制一張紅字記賬憑證,科目、方向與原錯誤憑證一致,金額為 “多記部分”(即 5000-3000=2000 元),摘要注明 “沖銷 X 年 X 月 X 號憑證多記金額”;
據以登記入賬,沖銷超額部分金額。
(三)補充登記法 —— 憑證金額少記(科目正確,金額不足)
適用場景:記賬憑證科目、方向正確,但記錄金額小于實際應記金額(如應記 4500 元,誤記 4000 元),且已登記入賬。
操作規范:
編制一張藍字記賬憑證,科目、方向與原錯誤憑證一致,金額為 “少記部分”(即 4500-4000=500 元),摘要注明 “補充 X 年 X 月 X 號憑證少記金額”;
據以登記入賬,補記不足部分金額。
注意:補充登記法僅適用于金額少記,若科目或方向錯誤,需用紅字更正法,不得直接補充。
二、錯賬更正實用小技巧
先查錯因,再定方法:更正前先區分 “憑證錯誤” 還是 “賬簿錯誤”,避免盲目操作 —— 憑證錯誤優先用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賬簿錯誤直接用劃線更正法。
摘要清晰,便于追溯:所有更正憑證的摘要需明確標注 “沖銷 XX 憑證”“更正 XX 憑證”“補充 XX 憑證”,注明憑證日期和編號,方便后續查賬、審計。
紅字使用有禁忌:紅字僅用于沖銷錯誤、登記減少數(如退貨),不得用于日常記賬;藍字(藍黑 / 黑色墨水)用于正常記賬和補充登記。
跨年錯賬特殊處理:
若跨年發現非重大錯誤(不影響報表),可按上述方法更正;
若為重大錯誤(影響報表數據),需通過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核算,調整上年度利潤和所得稅,不得直接修改上年賬簿。
避免常見誤區:
不得用涂改液、橡皮擦修改賬簿記錄,違者視為作弊;
數字錯誤不得只劃改個別位數(如將 “630” 誤記 “680”,不得只劃 “8” 改 “3”),需整體劃改;
補充登記法不可用于金額多記的情況,多記需用紅字沖銷。
更正后復核:更正完成后,需核對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是否一致,確保錯賬徹底更正,無遺漏或二次錯誤。
三、核心原則總結
合法性:嚴格遵循《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更正方法符合制度要求;
清晰性:更正痕跡可追溯,原錯誤記錄不銷毀、不涂抹;
準確性:更正后賬務處理符合會計準則,確保財務數據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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