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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通用5套)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我們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考試題,考試題可以幫助參考者清楚地認識自己的知識掌握程度。一份什么樣的考試題才能稱之為好考試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5年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歡迎大家分享。

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 1
【第1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A)的必要保證。
A:守法
B:依法
C:執法
D:學法
標準答案 A
【第2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D)的科學指導。
A:法律依據
B:法律指導
C:立法
D:法律監督
標準答案 D
【第3題】依法治國的目標是:實現( )在治理國家中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確保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A:憲法
B:憲法、法律、法規
C:憲法和法律
D:法律
標準答案 C
【第4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社會主義(ABCD)現實狀況為基礎的,體現了依法治國內在本質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是依法治國的思想基礎。
A:社會
B:經濟
C:政治
D:文化
標準答案 ABCD
【第5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以社會主義社會為基礎,是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 )發展狀況為基礎。
A:經濟
B:政治
C:文化
D:社會
標準答案 ABC
【第6題】我們在建設法治的背景下提高法律意識的直接目的在于( )。
A:推動法治發展
B:實現法治
C:依法治國
D:全民學法
標準答案 AB
【第7題】就政法系統的工作來說,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哪幾個方面:( )。
A:依法治國
B:執法為民
C:公平正義
D: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
標準答案 ABCD
【第8題】依法治國方略實施以來的實踐證明,實行依法治國,才能( )。
A:確保國家長治久安
B:確保社會穩定
C:實現世界和平
D:實現國泰民安
標準答案 AD
【第9題】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 ),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真正當家作主。
A:制度化
B:法律化
C:最大化
D:實施
標準答案 AB
【第10題】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把( )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A:實現好
B:維護好
C:發展好
D:監督好
標準答案 ABC
【第11題】國家權力從人民而來,就應當( )。
A:為人民決策
B:對人民負責
C:受人民監督
D:為人民服務
標準答案 BCD
【第12題】執法活動只有( ),才能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價值。
A:符合人民的意志
B:滿足人民的要求
C:保護人民的權利
D:接受人民的監督
標準答案 ABC
【第13題】我國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 )。
A:根本目標
B:價值追求
C:基本原則
D:最終理念
標準答案 AB
【第14題】只有在法律制度上充分體現公平正義的理念,從收入分配、勞動就業、( )、執法司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致力于消除各種導致社會不公的矛盾和問題,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
A:社會保障
B:公民權利保障
C:基本公共服務
D:政府施政
標準答案 ABCD
【第15題】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必須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立法、執法、司法工作的首要價值追求,真正做到( ),更好地擔當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神圣責任。
A:科學立法
B:嚴格執法
C:公正司法
D:正確修法
標準答案 ABC
【第16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 )、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A:民主法治
B:公平正義
C:誠信友愛
D:充滿活力
標準答案 ABCD
【第17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有:( )。
A:建立和諧社會
B:依法治國
C: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D:早日完成共產主義建設
標準答案 BC
【第18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是要把( )有機統一起來。
A:堅持黨的領導
B:堅持人民當家作主
C:堅持依法治國
D:堅持改革開放
標準答案 ABC
【第19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偉大的系統工程,需要( )地整體推進。
A:有組織
B:有領導
C:有計劃
D:有目標
標準答案 ABC
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 2
一、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設立了全資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與丙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了丁公司,乙公司占丁公司全部股份的70%,乙公司的總經理陳某為丁公司的董事長,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根據丁公司章程的規定,丁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B.丁公司對甲公司提供擔保的,乙公司不得參與表決
C.甲公司是丁公司的控股股東
D.丁公司擬轉讓設備,甲公司授意陳某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將設備轉讓給甲公司,甲公司對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甲公司通過投資關系能夠實際支配丁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3項的'規定,甲公司是丁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是丁公司的股東,所以C選項的說法不正確
2.甲、乙、丙分別出資15萬元、20萬元和70萬元成立了一家化工產品加工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資為現金,丙的出資為房產。公司成立后,產品非常暢銷,所以打算擴大再生產,于是又吸收丁的現金出資30萬元。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公司經營不善,負債累累,被債權人告上法庭。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作為丙出資的房產價值僅有30萬元。又查明,丙可供執行的個人財產有30萬元。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對此應當如何處理?( )
A.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再行補足
B.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C.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丁承擔連帶責任
D.丙以現有的30萬元補足差額,不足部分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此題關鍵是要掌握丙出資不實發生在公司成立時,而此時丁尚未入股,所以丁不承擔責任,由原出資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3.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哪一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 )
A.甲一人公司決定不設監事會
B.乙國有獨資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職工代表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C.丙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主席由2/3以上的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
D.丁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每屆任期可以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52條的規定,可知A項表述正確C項錯誤,不選根據《公司法》第53條的規定,可知D項表述錯誤根據《公司法》第71條的規定,可知B項說法錯誤,不選
4.張某和王某出資設立了利華有限責任公司,張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公司沒有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張某為公司的執行董事,李某為公司監事。王某發現張某將公司設備低價轉讓給其朋友開辦的公司,王某向李某書面反映,但李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應當如何保護自己和公司的權益?( )
A.提請召開臨時股東會,解除張某的執行董事職務
B.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D.以自己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40條的規定,王某無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所以A選項不正確根據《公司法》第75條的規定,王某無權要求公司收購自己的股份,所以B選項不正確根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王某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張某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所以D選項正確
5.下列有關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權力機關作出決議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經過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D.公司合并產生債權債務概括轉移的效力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公司法》第37~38條、第99條、第104條的規定,A項正確《公司法》第177條規定說明C項正確公司在解散時才需經過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時不須清算,B項錯誤《公司法》第175條規定說明D項正確故本題當選選項為B。
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 3
1.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
A.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責任"、"合伙"字樣
B.公務員不得作為出資人
C.可以不設置會計賬簿
D.沒有從業人員人數的限制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根據《個人獨資企墊法》第11條的規定,A選項的說法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6條和《公務員法》的規定,B選項的說法正確《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所以C.、選項不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8條可知,D選項正確
2.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出資人不同
B.責任形式相同
C.財產歸屬不同
D.都不具有法人資格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必須是1個自然人,合伙人必須是2人以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A選項的說法正確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責任形式不同,所以B選項的說法不正確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投資人所有,合伙企業財產歸合伙人共有,所以C選項的說法正確二者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非法人組織,所以D選項的說法正確
3.甲個人獨資企業準備在哈爾濱設立分支機構,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甲企業對分支機構的經營承擔無限責任
B.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C.甲企業的投資人最終對分支機構承擔無限責任
D.應當向甲企業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正確答案:D
4.楊某設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招用了20名工人。楊某每日強令工人工作10個小時,并以本企業不是國有企業為由,禁止工人成立工會和黨組織。對楊某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合法。楊某是企業的所有人,當然可以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自由行使權力
B.不合法。每天強令工人工作10個小時,違反了勞動法,但是禁止建立工會和黨組織不違法
C.不合法。楊某非法剝奪了工人的休息權和建立工會、黨組織的權利
D.不合法。楊某作為老板可以讓工人多干活,但不能禁止工人成立工會和黨組織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法》第6~7條
5.王某投資設立了甲個人獨資企業,由于經營困難,2005年6月1日解散了該公司,并發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業的債權人,由于沒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報債權。2005年9月1日清算結束,2005年9月5日王某到企業登記機關注銷了企業登記。關于乙公司的債權,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企業清算結束,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B.乙公司如在2010年6月1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C.乙公司如在2010年9月1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D.乙公司如在2010年9為5日前不對王某提出償債請求,王某對乙公司的責任消滅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8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企業的解散實際上是一個包含諸多法定程序的過程,因此5年期限應從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程序終結之日起算,所以、D選項正確
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 4
關于刑法上因果關系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為搶劫而毆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隨后追趕。章某在逃跑時錢包不慎從身上掉下,甲拾得錢包 后離開。甲的暴力行為和取得財物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B.乙基于殺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見程某受傷后十分痛苦,便將其送到醫院,但醫生的治療存在重 大失誤,導致程某死亡。乙的行為和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C.丙經過鐵路道口時,遇見正在值班的熟人項某,便與其聊天,導致項某未及時放下欄桿,火車通 過時將黃某軋死。丙的行為與黃某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D.丁為殺害李某而打其頭部,使其受致命傷, 2 小時之后必死無疑。在李某哀求下,丁開車送其去 醫院。20 分鐘后,高某駕駛卡車超速行駛,撞向丁的汽車致李某當場死亡。丁的行為和李某的死亡之間存 在因果關系
【答案】B
【逐項解析】本題考察相當因果關系。其基本觀點是根據一般的社會生活經驗,在通常情況下,某種 行為產生某種結果被認為是相當的場合,行為與結果之間就具有因果關系。相當,指該行為產生該結果在 日常生活中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異常的。甲的暴力行為與取得財物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章某是在逃跑時錢包不慎從身上掉下,并非由于暴力行為直接所致,故甲的暴力行為和取得財物之間不存 在因果關系。換言之,甲并不是“強取”財物,而是“拾得”財物,不能因為甲實施了暴力,又獲取了財 物,就認定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故選項 A 錯誤。
選項 C 的錯誤之處在于沒有明確因果關系是“實行行為”與“犯罪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所謂“實 行行為”是指對法益具有緊迫性、具體的危險性的行為。丙與項某聊天的行為并不是刑法意義上的“實行 行為”,丙也不具有在適當的時間放下欄桿的義務,丙某的行為不構成“不作為”,因此也談不上與犯罪結 果的因果關系問題。該項看似考察因果關系,實際上還綜合考察了實行行為這個概念。
選項 B 和 D 都是考察了因果關系的相當性問題。對因果相當性的判斷,要具體分析三個方面的情況: 一是行為導致結果發生的概率的大小,二是介入情況的異常性的大小,三是介入情況對結果的作用大小。 具體言之,在因果關系的發展進程中介入其他行為或者因素,導致了結果發生,那么作為條件的先行行為 不需承擔責任。如,甲造成乙輕傷,乙在住院期間,由于地震被砸死。甲的輕傷行為與乙的死亡行為之間 便不存在因果關系。按照上述標準,選項 B 介入了醫生的重大失誤行為,因果關系不具有相當性,因此乙 的行為和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選項 B 正確。
選項 D 介入了高某的行為,也使得因果關系不具有相當性,D 項錯誤。如果從條件說的角度分析,D 項屬于因果關系斷絕:前條件對某一結果還沒有起作用,與此無關的后條件導致了該結果發生。因果關系 既然斷絕,自然不存在因果關系。如甲以殺人的目的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藥,但在該毒藥還 沒有起作用的.時候,丙開槍打死乙,甲的行為和乙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無論從相當因果關系說還是 條件說的角度看,D 項都不應當入選。(更詳細的解析及案例見《指南針命題角度串講----沖刺班內部資料》。 請指南針的學員參照該書,刑法方面試題所涉及的知識點和類似案例基本上全部被闡述;該資料共計 216 頁,涉及今年直接考的知識達 80 余題,140 余分。本題的知識點在第 4 頁 。)
【常見錯誤】不要將日常生活上的因果關系同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加以混淆。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具有定 型性,是指“實行行為”與“犯罪結果”之間的關系。刑法上的因果關系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的“出罪” 功能,排除人們日常生活當中“只要有危害后果,就要負刑事責任”的錯誤觀念,考生應當注意。
司法考試《卷一》考前模擬試題及答案 5
公民張某與種子公司訂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種子公司于5月1日向張某提供小麥良種1000公斤,每公斤10元,種子公司將貨物送到張某指定地點,張某當即交付全部款項。運費由種子公司負擔。張某簽訂買賣合同后,多方籌集資金。4月1日,張某向王某借款5000元,張某與王某雙方約定:王某于4月5日向張某出借現金5000元,借期6個月,期滿后張某償還本金、利息5500元。當日,張某與王某簽訂了書面質押合同,約定張某將其一臺松下筆記本電腦質押給王某作擔保。4月6日,王某交給張某人民幣5000元,張某稱其弟因操辦婚事,正使用筆記本電腦,10天后再移交,王某答應。4月10日,張某又向李某借款5000元,也以同一筆記本電腦做了質押擔保,約定到期不能還款,筆記本電腦歸李某所有,并當場將筆記本電腦交給李某。5月1日,種子公司來函告知張某,現市價小麥良種已經上漲到每公斤15元。張某如果要貨,需再相應增加款項。張某不允,雙方協商未果。張某遂告至法院。9月份,王某在借款合同期將屆滿時,要求張某迅速將那臺筆記本電腦交給他作為擔保,張某如實相告,稱那臺筆記本電腦已經交給李某做了質押擔保,并稱在借款期限即將屆滿,他根本無錢償還,要求王某延長半年借款期限。王某不同意,找到李某,要求將那臺筆記本電腦交給他,被李某斷然拒絕。王某于是于10月2日以張某、李某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張某立即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李某交付筆記本電腦,然后變賣以抵其借款5000元。法院查明,李某于9月15日將筆記本電腦借給朋友朱某,朱某使用時因操作不當,致使筆記本電腦損壞。
問題:
(1)張某與種子公司之間的糾紛應如何解決?
(2)張某與王某之間的質押擔保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為什么?
(3)李某占有張某的`那臺筆記本電腦,是否合法?
(4)張某與李某之間的質押合同有無問題?
(5)筆記本電腦損害責任如何承擔?
(6)法院對于王某10月2日的起訴,應如何處理?
參考答案:
(1)張某與種子公司的合同合法有效,種子公司應依約履行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該合同成立且生效;因為動產質押合同自書面合同簽字時成立并生效。
(3) 合法。李某依質押合同占有張某的筆記本電腦(質物),屬合法占有。
(4) 該合同中關于流質的約定部分無效。
(5)李某應向張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后可向朱某追償,由朱某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本案可做以下處理:
A, 張某向王某承擔借款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質押合同的過錯賠償責任;
B, 駁回王某對李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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